荣昌区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政策介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每年办理一次。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情况表
学制类型 | 年级 | 最长贷款年限 |
专科 (三年制) | 一年级 | 18 |
二年级 | 17 | |
三年级 | 16 | |
专升本 | 一年级 | 17 |
二年级 | 16 | |
本科 (四年制)
| 一年级 | 19 |
二年级 | 18 | |
三年级 | 17 | |
四年级 | 16 | |
本科 (五年制) | 一年级 | 20 |
二年级 | 19 | |
三年级 | 18 | |
四年级 | 17 | |
五年级 | 16 | |
研究生 (以三年制为例)
| 一年级 | 18 |
二年级 | 17 | |
三年级 | 16 | |
本硕连读 (以七年制为例) | 一年级 | 22 |
二年级 | 21 | |
三年级 | 20 | |
四年级 | 19 | |
五年级 | 18 | |
六年级 | 17 | |
七年级 | 16 |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为贷款年度利率重定价日。
(五)还款及还本宽限期
1.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专升本、本升研、研升博)学生需要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的,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5日前到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变更。
3.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休学、留级、退学、转专业、参军入伍等情况,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5日前到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变更。
4.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的8月16日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金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026年被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类及留学的学生不得办理。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荣昌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2)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特困供养学生;
(5)孤儿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烈士子女;
(8)家庭经济困难优抚对象子女;
(9)因病因灾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具备贷款申请资格:
(1)因休学、退学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生活的;
(2)购买并使用高档娱乐电器或通讯工具、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小车等奢侈品,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所在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的;
(3)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职业就业、人口变动等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4)家庭成员为财政供养人员且未出现特殊致困情况的;
(5)家庭收入明显能够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支出的;
(6)家庭因购(建)房、购车、证券性投资等形成负债的;
(7)高校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如在就读高校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的。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荣昌区。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办贷的共同借款人因在外省市不便回荣昌的,可以远程办理,家长(共同借款人)无需到现场,即可通过线上方式授权借款学生代其前往助学贷款受理点签约,需要先在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里完成“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见附件1)。
6. 其他: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资料
(一)首次贷款学生
1.注册。
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通过实名认证,完成注册、申请,或使用电脑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申请。(注: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
2.准备材料。
(1)在线注册、申请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身份证: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户口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3.现场审查。
(1)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的:需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办理点办理。
(2)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的:需学生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办理点,由共同借款人填写“授权委托书”线上授权完成后才能办理。
4.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办理点组织签订《借款合同》。
5.绑定银行卡。
贷款学生可提前准备一张本人的一类借记卡(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等银行的一类卡都可以)。完成贷款合同签订后,交通银行将向您的手机发送短信,邀请您完成贷款编号绑定及后续操作流程,请您留意交通银行短信,具体操作步骤请按照《交通银行助学贷款业务服务指引》操作即可(见附件3)。
6.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少缴纳相关费用,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审核后于每年10月10日前在系统中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二)续贷学生
1.远程续贷。
支持、鼓励、倡导远程(网上)办理续贷,手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电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网上签订合同即可,不需要到现场。待贷款审批通过后可自行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2.现场续贷。
(1)手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电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一并带上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点现场办理。
(2)续贷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办理点办理;
③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少缴纳相关费用,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审核后于每年10月10日前在系统中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学生如修改电话号码请在“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系统中修改,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
四、贷款审批及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审批通过后,将贷款资金转入学生账户,再由代理机构将贷款金额拨付至学生就读高校,结余的贷款金额将留存在学生绑定的银行卡上。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荣昌区共设置了4个助学贷款办理点。本着就近办理的原则,在荣昌中学、安富中学、仁义中学就读高中的首贷、续贷学生可到原就读高中学校办理。区外就读高中的首贷、续贷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居住地选择就近办理点进行办理。
(一)荣昌中学
办理时间:8月10日——8月28日(工作日)
办理地点:荣昌中学黄金坡校区棠华楼4楼德育处办公室
电话:023-46252344郑老师
(二)安富中学
办理时间:8月3日——8月21日(工作日)
办理地点:安富中学宏毅楼四楼
电话:13436078549刘老师 13340363310田老师
(三)仁义中学
办理时间:8月10日——8月28日(工作日)
办理地点:仁义中学炳烛楼德育处110
电话:13212413185邓老师
(四)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8月1日——8月31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荣昌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大厅(区教委正大门外右侧前行50米)
电话:46780271 46330587
六、还款方式
(一)云闪付APP、代理结算机构APP:进行主动还款操作,全年除每天22:30-24:00等特殊时间段外,其他时间段都可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二)持有银联标识的任何银行借记卡前往就近的县区(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或扫描二维码还款(微信付款码、支付宝付款码、云闪付付款码)。
七、诚信及违约责任
(一)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职业等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贷款学生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合同规定及时还本付息,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如因遗忘、大意或恶意造成贷款逾期和违约,国家开发银行将以130%的利率计算逾期本息,其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档案系统。不良信用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务请贷款人守信履约。
八、联系方式
(一)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8:30-17:30);
(二)荣昌区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
023-46780271,023-4633058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指南》;
2.《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系统操作指引(学生和家长端)》;